我院2023年度检查工作自查自评材料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20 12:20:3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民办高校2023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组织各部门对照年检指标体系认真开展了自查自评工作,填写《广东省民办高校年度检查评价表》和《广东省民办高校信息表》,拟定学校年检自查报告,并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学校2023年度检查工作自查自评材料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具体事实或依据,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 示 期:2024年3月20-26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bat365在线登录入口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联系地址:bat365在线登录入口综合楼202室

联系电话:020-31362364

电子邮箱:hlxy@hualixy.edu.cn

公示材料:

1.+广东省民办高等学校2023年度检查评价表

2.+广东省民办高校信息表(2023年度)

3.+我院2023年度检查工作自查报告


终审:网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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