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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通知

关于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7 15:13:3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科研处组织了2023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全各部门积极参与申报,经学组织专家集中评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拟对“致病力衰退病毒FiHV1弱毒作用及其弱毒机制研究”等65个项目进行立项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校级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为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条件,加强对立项项目的管理、检查和指导,督促项目组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按时完成研究任务。

二、各项目负责人在接到立项通知后,要签订项目任务书,完成经费预算按计划展开项目研究工作,确保科研项目达到结题要求

三、结题说明: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项目取得的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结题。

人才启动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公开发表项目相关领域核心期刊收录(南大核心、EI、SCI/SSCI收录)学术论文3篇以上;

2、授权发明专利2项以上;

3、该项目在省部级以上自科/社科项目中立项。

重点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公开发表项目相关领域核心期刊收录(北大核心、南大核心、CSCD、EI、SCI/SSCI收录)学术论文1篇以上;

2、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

3、该项目在市厅级以上自科/社科项目中立项。

青年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公开发表项目相关领域学术论文1篇;

2、授权专利1项;

3、该项目在县处级以上自科/社科项目中立项。

四、经费来源及使用说明:人才启动项目支持经费10万/项,重点项目支持经费1万/项,青年项目支持经费0.5万/项。除人才启动项目外,其他类别项目经费只做直接经费的业务费使用,不能用作设备费或间接经费。

、科研处将定期对立项项目的进度组织检查评估达不到评估要求或因离职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进行的,不得转接他人,将终止项目,并回收项目经费

 

我院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立项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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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230


终审: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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