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消费为稳增长赋能
上半年规模达3.24万亿元——
信息消费为稳增长赋能
信息消费已成为当下稳定经济增长的“一抹亮色”。工信部日前公布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信息消费规模为3.24万亿元,同比增长6%。当前,信息消费延续快速增长态势,为经济赋能增效、稳定市场信心以及带动产业链升级、推动经济稳定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模式新业态层出不穷
今年以来,我国信息消费规模增长迅速、创新活跃、辐射广泛,呈现出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促进接触式消费回补,数字文娱类消费更加丰富多元,教育、医疗、办公等领域加速向线上迁移,新型终端产品供给水平不断提升等特征。
受疫情影响,购物、外卖等网络平台回补了传统实体接触式消费,减少了商户们因疫情造成的损失。直播带货呈爆发式增长,电商平台全面进入网上直播领域,从传统的吃、穿、用、行扩展到娱乐、健身、知识直播等,成为很多消费者日常生活的重要入口。同时,信息消费已覆盖到三四线以下城市和农村。去年9月份至今年9月份,抖音电商助力销售农特产品总订单量达28.3亿单,平台新农人数量同比增长252%。工信部总工程师韩夏表示,我国农村消费市场蓬勃发展,信息消费已成为促进消费品下行、农产品上行、带动农民增收的新引擎。
数字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为大众提供了多种休闲方式和途径,各类线下娱乐活动也转至线上。数字文化产业所生产的信息消费品,正作为新一轮“中国制造”的代表受到海外消费者的喜爱。据统计,中国自主研发游戏海外市场销售收入10年增长超200倍;中国日益成熟、初具规模的数字文化产业集群,也为“出海”创造了更好的环境,涌现出一批行业龙头企业。
“今年以来,我国在智能电子产品、5G移动通信、短视频、视频直播等领域的信息消费增长快速,消费结构更加优化。同时,我国信息消费产品创新呈现智能化、富媒体化、沉浸化等特点,智能汽车、5G手机、智能眼镜、智能头盔、元宇宙等成为消费热点。”赛智产业研究院院长赵刚说。
深度融合带来扩容升级
从消费人群看,信息消费群体规模不断扩大。目前我国网民规模已突破10亿。随着数字乡村建设推进,农民群体对智能手机等数字化“新农具”的应用技能不断提升,农村市场消费潜力逐步释放。工信部推动完成325家网站、APP及大部分市场主流手机的适老化和信息无障碍改造,并依托相关机构丰富数字技能培训,提升老年人、残疾人数字素养与技能。
从应用广度看,疫情加速传统消费数字化转型。受疫情冲击和“宅家”新生活模式等影响,移动互联网应用需求激增,线上消费活跃。直播电商、无人零售、即时零售等无接触式商业模式快速发展,保障了居民基本生活需要。在线文娱、在线健身、在线旅游等新业态为促进消费持续恢复提供重要支撑。远程教育、互联网医疗等新场景,为民生公共服务提供有力保障。
从政策引导看,信息消费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今年4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强调要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促进新型消费,加快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扩大升级信息消费,培育壮大智慧产品和智慧零售、智慧旅游、数字文化、“互联网+医疗健康”等消费新业态。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工信部持续探索信息消费发展新模式新路径,针对26个综合型、特色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开启建设效果评估工作,引导各地营造良好环境,着力培育信息消费。组织遴选151个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探索形成了一批发展前景好、示范效应强的标杆项目和发展模式。
赛迪智库信软所信息化发展研究室主任许旭认为,今年以来,信息消费蓬勃发展、韧性彰显,主要得益于三个“结合”:一是长期引导和短期刺激相结合,为挖掘和释放信息消费潜力护航;二是线上消费和线下体验相结合,传统商业焕发新活力;三是基建投资和平台下沉相结合,乡村信息消费加快释放,不断拓展信息消费新空间。
“当前,信息消费服务设施不断优化,成本持续降低,群体逐步扩大,服务产品持续升级。正是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生活的深度融合,推动信息消费不断扩容升级。”赵刚说。
积极培育新增长点
信息消费是促进消费扩容提质的“倍增器”。我国还将从供给、需求、环境等方面入手,积极培育适应居民消费升级的新增长点。
数字化创新的“黑科技”为消费者带来网购新体验。作为国内知名的网购社区,得物APP上线的AR(增强现实)功能每天帮助超过30%的用户作出消费决策。“年轻人对商品品质、消费体验的潜在需求正在规模性释放,这是激发创业企业持续把数字化创新作为保障品质消费、提升服务体验的内在动力。”得物APP副总裁陈颖说。
在供给方面,工信部将着力提高关键核心能力,加快突破云计算、区块链等关键信息技术,提升信息消费产品供给质量;持续完善信息技术服务标准体系,提升“互联网+”环境下的综合集成服务能力,深入推进“企业上云”,加快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建设,拓展人工智能新型应用,探索区块链试点应用,提升产业供给能力。
许旭认为,要优化监管机制。创新数据、平台、安全等领域市场监管方式,规范监督相关市场主体的数据收集、存储、使用行为,加强算法规则监管,保障消费者隐私和合法权益,建立公众和第三方专业机构共同参与的监督机制。
“未来,信息消费将更加注重消费者的体验感,自动驾驶汽车、智能眼镜、消费级无人机、智能服务机器人等产品将进一步普及,并出现更多沉浸式信息消费场景,3D数字内容、虚拟数字资产也将成为新消费热点。同时,随着信息设备适老化改造的开展,将出现更多适老化终端产品,信息消费群体将进一步拓展。”赵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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