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201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学院院长办公会研究,现将我院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清明节放假时间:4月4日-4月7日,共4天。其中,4月4日(星期四)课调至3月31日(星期日)。放假停上的课,原则上不再另补,如需补课,任课教师自行与教务处协调。
各部门放假前须关好所辖办公室、教室门窗,切断水源、电源,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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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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