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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14年度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教育研究课题的函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4-04-08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教育研究联盟各成员单位:
    为了促进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动教育科学发展,为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走出一条具有广东特色的教育发展路子作贡献,根据《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教育研究课题管理暂行办法》(粤教研院函﹝2013﹞5号),现将2014年度课题申报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课题类别和选题
    教育研究课题主要侧重教育战略研究、教育政策研究、教育理论研究和教育管理研究,以及非基础教育的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重要研究,涵盖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民办教育、继续教育等领域。各级各类教育研究课题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每个单位至多可申报1个重点课题和3个一般课题。
2014年度课题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以及全国、全省年度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围绕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打造我国南方教育高地的目标,按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民办教育、教育评估、教育宣传出版等类别设定具体选题(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教育研究课题面向全省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和教育工作者(省教研院除外)。凡符合相关条件者均可申报。
    (一)课题申请人即课题主持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人需有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推荐。重点课题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申请人此前负责的省教研院教育研究课题已经通过结题。
    (三)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四)每个课题一般设一名课题主持人。课题主持人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变动,必须申请批准。
    三、申报办法
    1.课题申报的个人或单位须认真填写《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2)一式三份,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要求审查并签署意见,盖章后统一报送省教研院。
    2.教育研究课题经费,由申请人自筹,申报单位应当给予支持。经费额度根据项目需要确定,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根据相关管理制度进行经费管理。
    3.课题申报截止时间: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4.材料寄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14号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办公室308室,邮政编码:510035,联系人:耿丹青,电话:020-83525410。

    附件:
   
 见
 http://gae.edugd.cn/web/loadWebPage.do?454_7873_3948_4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
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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