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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开放选课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2-09-22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部: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网上选课工作将于2012年9月22日8:30至2012年9月26日15:30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
1、选课对象
2009级至2011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选课地址:http://10.10.2.30 (内网)或 http://61.144.79.251 (外网)
3、选课时间:选课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9月22日至9月23日):只针对2009级学生进行选课。
第二阶段(9月24日):针对2010级学生进行选课。
第三阶段(9月25日):针对2011级学生进行选课。
本次选课除了2009级学生可选2门课程,其他年级只能选一门课程,对于开课课程不满81人以上的,将会删除选课名单,并于9月26日重新开放选课。

4、选课账号与密码
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选课,学生的账号密码必须妥善保管,如因密码泄漏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自己承担;如果忘记密码,请凭学生证及身份证到教务处学籍科李老师处查询。
5、注意事项:选修以下类型的课程,成绩无效。
(1)与本专业培养方案相同或相近的课程(除学部特别要求的之外);
(2)重复选择已经取得学分的课程。
二、上课时间:从第7周至第18周,具体上课时间以个人课表为准。
三、考勤与考核
1、学生必须按照本人选课课表上课,任课教师负责本教学班的管理和考勤。缺课四次或者教务处随机抽查缺课三次及以上者,取消其上课资格,并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核。
2、公共选修课采取考查方式,任课教师必须在课程结束后一周内把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将一份纸质成绩单签名后交教务处。
3、成绩不合格的学生不需补考,但需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要求重新选课。

另:对于学部已开公共选修课的班级,不需再选公共选修课。请相关学部指导学生理性的去选择公共选修课,不要盲目的进行多选。对于课程性质、学分、课程名称一致的课程,只记为一门课程,请学部指导学生选课时,告知学生不要随意乱点,选课确认后需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确认是否有选上;如有学生选了公共选修课后无故不去上课的,我处将根据《学生手册》相关相关规定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并计入学生成绩单。

 

教务处

201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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