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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我院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月报制度的通知

作者:学生处 发布时间:2008-12-30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21号)要求,以非常时期、非常责任、非常决心做好我院2009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现按照省就业指导中心的通知,决定在我院2009年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实行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月报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及时、准确掌握高校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基础性、关键性的工作。各学部要高度重视,立即动员部署,建立本学部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月报机制;要及时了解第一手情况,综合分析研究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定期向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报送相关情况。

二、学部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月报内容主要包括:本学部毕业生就业的基本情况、用人需求情况、签约情况、招聘情况等(见附件)。

三、从200812月起至200910月,每月25日报送。

 附件:各学部上报就业进展情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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