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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08年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08-04-1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广  东  省  教  育  厅
 
 
 
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08年申报工作的通知
粤教科[2008]21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200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高校按照《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08年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08]21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和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根据《通知》关于项目类别和学科范围的要求,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者申报,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二、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要严格把关,注意申报质量,按规定填写有关申报表格。
    三、请各有关高校于2008年5月9日前将审查合格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A表原件1份,匿名评审表(B表)5份,单独装订,夹在申请评审书内(A表);《200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1份(加盖公章)一并报送至我厅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用word录入的《申请评审书》(A表和B表)及《申报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lulu728@sina.com,愈期不予受理。
  有关《通知》内容及其他申报要求请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网络管理信息中心网页(http://www.sinoss.com)或者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网页(http://kyc.gdhed.edu.cn)查询或下载相关的文件和表格。
    联系人:黄黎露,电话:(020)37627887,传真:(020)37627742。


广东省教育厅
2008-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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