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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2023-07-06 12:10:32 浏览次数: 【字体:

高考志愿填报已经结束,同学们离梦想中的大学校园,也越来越近了,升学路上不用担心经济问题,广东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了多形式、多渠道的资助政策体系,保证每一位大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今天我们来详细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您的疑问这里有答案。

 

问: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高等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问:国家助学贷款的用途是什么?可以申请多少金额?

答: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有关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学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问:国家助学贷款的利息和利率有什么优惠吗?

答: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减30个基点(即LPR5Y-0.3%)执行,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的LPR5Y调整一次。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问:国家助学贷款最长期限是多久?什么时候开始还款,还本宽限期有多长?

答:国家助学贷款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学生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可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及时向县级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问:哪些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答: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并入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以上高校在读的其他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去哪里申请办理?

答:首次贷款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续贷的时候,借款学生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远程线上办理,也可以由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关材料到原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办理。

 

问:首次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要哪些资料,办理流程如何?

答:1.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未进行预申请的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3.需要携带的资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学生本人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原件)。

4.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后与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并向学生发放《受理证明》,学生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由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后贷款生效。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一般在11月初由国家开发银行等经办银行统一发放。

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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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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