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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我院2011年毕业生预征兵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1-05-09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院属各部门:
    根据国防部、省军区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院应届毕业生预征工作的需要,经学院院务会讨论研究决定,学院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1年毕业生预征兵工作。为做好我院毕业生预征兵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请各部门认真组织,抓落实,见成效。
    一、宣传动员
    时间:2011年5月9日——2011年5月13日
    形式:网上通知(院办、学生处负责)
    电子横幅、海报、宿舍区视频、现场设点咨询(学生处负责)
    QQ群、短信、飞信、邮箱、电话等方式通知到每位学生(学部负责)
    要求各学部应对07级学部安排实习指导老师通知落实,08级要召开主题班会,宣传国家政策,鼓励学生立志成才,报效祖国,做好摸底工作,做好相关记录,为下一年征兵做好准备工作。
    二、网上预征和审查程序
    1、预征对象:2011年我院男性应届毕业生
    2、报名时间:2011年5月9日——2011年6月15日
    3、报名网址:http://zbbm.chsi.com.cnhttp://zbbm.chsi.cn
    4、报名程序:登陆网上预征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存根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将上述两份表格交学院(保卫处)
    5、审核程序:网上报名结束后,学校对已报名学生在校期间现实表现、病史调查、是否具备毕业资格、学费补偿代偿情况等进行预审→学院组织报名人员进行身体初检和政审(6月15日——6月30日前)→确定预征对象(6月30日前)→学院把审核签字盖章后的《预征对象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发给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上交存根留存备案。
    三、应届毕业生服兵役优惠政策
    各学部及相关学生管理人员应大力宣传国家关于应届毕业生服役优惠政策,根据上级文件主要优惠政策如下:
    1、优先征集入伍,由政府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2、服义务兵役期间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军队技术岗位等方面优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4、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
    5、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的考核,30%比例入读普通本科。
    6、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7、退役后可以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做好应届毕业生预征兵工作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希望各部门、全院教职工及应届毕业生积极响应,认真做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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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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