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举办“2010年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部: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及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宣传表彰一批长期以来、特别是2010年度有突出表现的优秀辅导员,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更好地调动和激励高校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以下简称辅导员研究会)、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电视台决定举办“2010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1年2月25日。
二、参选范围
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高校院(系)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评选“2010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10名,“2010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和入围奖各若干名。
五、报名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
2.热爱辅导员工作,尊重理解、关心爱护学生,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3.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构建长效机制,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4.2010年度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的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和要求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特别是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并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
5.已获得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或提名奖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
六、评选程序
1.推荐:各部门先组织辅导员自行报名(包括学部书记),并在本校范围内组织初评,推荐1名辅导员,将加盖学校党委公章的报名表(可在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主页www.moe.edu.cn和辅导员研究会工作网站www.gxfdy.edu.cn下载)及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分为个人简历、工作情况、所获校级以上奖励等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学部辅导员XXX事迹材料”),于2011年2月25日前将材料上交到学生处,同时发送电子版及推荐人选数码照片(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至33058232@qq.com,邮件标题为“XX学部辅导员XXX事迹材料”。
附件: 2010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doc
学生处
201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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