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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缓交学费工作程序

作者:学生处 发布时间:2007-10-06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1、缓交学费工作程序
(1)    学生处领取缓交申请表。
(2)    填写申请表。
(3)    提供贫困证明。
(4)    系领导审批缓交学费申请表。
(5)    助学中心安排勤工俭学。
(6)    生活指导科安排住经济房。
(7)    学生处负责人审批同意。
备注:缓交学费数额不得超过当年应交学费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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