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李季霞同志为2015年南粤优秀教师人选的公示
下列人员推荐为2015年南粤优秀教师,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5年7月28日至2015年8月1日止,共5天:
李季霞,推荐为2015年南粤优秀教师。
对以上推荐情况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到学校人事处反映,或致电人事处反映。联系人:王洪艳,电话:020-82905426(要具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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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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