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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08届毕业生党员离校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院党委 发布时间:2008-06-06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部党支部:
   
  为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做好今年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有关工作要求,使毕业生党员在文明离校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   
 
  1、举行一次毕业生党员宣誓仪式。由学院党委组织全体毕业生党员召开一次毕业生党员和新发展党员宣誓仪式,要求他们学习党章,重温党的性质、宗旨、基本路线和奋斗目标,增强党员意识和使命感,牢记入党誓词,铭记党员义务。  
 
  2、毕业生党员文明离校教育和倡议。对党员进行爱校教育,要求党员在离校期间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做文明离校的表率。  
 
  3、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教育。召开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大会,强调党员暂缓就业期间定期联系等制度。  
 
  二、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归档移交工作。  
 
  1、请各学部党支部在6月10号之前将本学期预备党员的转正材料送学院党委审批。
 
  2、对于离校前尚未到期转正的毕业生预备党员,所在党支部应认真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另发),说明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的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以作为接收单位党组织考察、转正的依据。  
 
  3、做好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归档工作。为便于接收单位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有关党组织应将入党积极分子在校表现情况形成综合材料,连同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等一并归于本人档案。对于在校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各党组织也应负责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归于本人档案。 
 
  4、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档案归档工作。暂缓就业毕业生正式党员的档案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还是预备党员的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档案暂留学院党委,待转正手续办理完备之后再交组织部,统一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三、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 
 
  1、具体办理要求及注意事项如下:各学院党委填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登记表》(附件1,一式三份,支部、学院党委和校组织部各一份存档),以备后查。为每位毕业生党员开好《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事先让毕业生党员本人问清楚所去单位具有转接组织关系权限的所属党组织全称,填写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部分。一般情况下,到广东省内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部分填写单位所在县、市委及以上各级党委的组织部;到广东省以外的省市工作或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部分应填写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再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转往省外相应的党组织,介绍信编号部分空缺,由组织部统一填写。  
  
  2、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党员另外填写《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登记表》(附件2),我校2006届以前(含2006届)的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必须全部转出学校,这部分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工作与2008届的同时进行。   
 
  请各党支部按本通知要求,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认真传达有关毕业生党员离校工作转接组织关系的规定,并组织毕业生党员认真学习“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须知”(附件3),切实做好毕业生党员的离校工作。  
 
 
                    学院党委                        
                  200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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