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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寒假放假通知

作者:经济系 发布时间:2021-01-24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部门:

根据董事会关于寒假放假时间安排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校校历安排等实际情况,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并报董事会批准,现将我校2021年寒假放假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时间

1.17级(建筑学专业除外)校外实习学生由其实习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17级校内顶岗实习学生放假时间与学院教职工一致。

2.17级建筑学、18级、19级、20级学生放假时间:2021年1月23日(星期六)至2021年3月5日(星期五)。

3.学生返校注册时间:2021年3月6日(星期六)、7日(星期日)。

4.学生上课时间:2021年3月8日(星期一)。


二、教职工放假时间

1.专职教师:2021年1月26日(星期二)至2月24日(星期三)。2021年2月25日(星期四)返校上班。

2.行政人员: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至2月23日(星期二)放假。2021年2月24日(星期三)返校上班。

3.涉及转设工作的教职工,其放假时间视转设工作进程及完成情况另行安排。


放假之前,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压实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部署。学生处和各二级学院须做好学生的假期安全教育工作。保卫处、总务处须加强校园管理,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切实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假期值班人员另行安排)。

放假期间,全校师生要严格执行所在地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学校疫情防控的各项方案、预案,减少不必要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域长途旅行;要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尽量避免前往人员集中的密集场所,在机场、火车站等公共区域,全程佩戴口罩,欢度一个幸福、喜庆、祥和的假期。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有关要求,以上安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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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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