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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二)读者证管理办法

作者:1 发布时间:2023-07-11 11:04:10 浏览次数: 【字体:

1.证件类型

bat365在线登录入口图书馆的读者证件为在有效期内的电子借阅证。

2.办证资格

凡我院在籍学生和教职工均有资格申请办理bat365在线登录入口图书馆读者证。每位读者只能拥有一个有效读者证。

3.证件办理方法

        新生、新入职员工在学习通APP或图书馆官方微信公众号中,绑定本人学号或教工号生成电子借阅证即可。

4.离校手续

因毕业、休学、退学、转学、离职等情况离校,应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将所借图书全部归还,缴清违章罚款后,办理读者证注销手续。其中,毕业班采取集体办理,由各二级学院提前将离校手续登记表统一送到图书馆,经过核对确认无欠书记录者,图书馆负责在离校手续登记表上盖章确认。如果有图书未还或其他违章记录者,由读者本人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

5.读者证使用

读者证具有入馆、外借功能。

读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一经发现,将从发现之日起暂停双方借阅权限1个月。

6.集体借阅证管理办法

为方便华立园各部门工作需要,凡属华立园所辖部门,均可办理集体借阅证。具体办证流程及方法:

(1)以部门为单位,提交办理集体借阅证的申请报告,报告须有部门盖章及部门负责人签名。

(2)部门指定图书管理员,凭部门申请报告到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办理办证登记备案手续。

凡办理集体借阅证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借阅证只限本单位使用,不得转让。

集体借阅证一次可借书100册,借期90天。如因教学工作需要,从图书馆借出上级批准本二级学院购买且已编目入库的教学参考书,可以学院名义从图书馆借出,并签订学院收藏图书馆藏书协议。

集体所借图书需加以爱护,不得逾期、污损、撕毁或遗失,如发生上述情况,须按照本馆《违章处理规定》先办理赔偿手续,才可重新办理集体借书手续。在未办理赔偿手续期间,暂停该部门集体借书权限。

终审: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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