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阶段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质量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科研处决定对2022年6月立项的79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进行阶段性检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22年立项,共79项)。
二.检查内容
1.项目立项后准备工作和项目研究计划落实情况。包括研究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案例调查、调研数据整理及运用、调查报告、项目组讨论会议、学术交流等情况。
2.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包括研究计划的总体执行情况,工作方案落实情况,课题组成员变更情况及原因,研究工作遇到的主要困难及拟采取措施,课题研究能否按时保质完成等。
3.项目建设的阶段性成果情况。包括阶段性成果的基本内容、主要观点、社会价值或实践意义、宣传与推介情况、论文发表、专利申请、比赛获奖、社会影响等。
三.工作安排
1.为充分发挥教学部门教科研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结合2022年度校级“大创”项目实际情况,本次阶段性检查工作由科研处统一安排,各学院自主完成。
2.2022年度“大创”项目阶段性检查工作的评审专家可由各二级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或者学术委员会、研究机构成员担任,具体工作由各学院负责实施。
3.各学院须向科研处提交“2022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阶段性检查实施方案”、“2022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阶段性检查评审结果汇总表”(签章纸质版及电子版)。
四.时间安排
2022年度“大创”项目阶段性检查工作须在2023年10月20日之前完成。
五.其他事宜
1.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各教学单位2022年度校级“大创”项目阶段性检查工作完成情况和2024年校级“大创”项目申报工作直接挂钩,若未能按照要求完成,则减少申报名额。
2.科研处“大创”项目负责人:齐铁臣,电话:82901189。
3.“大创”项目阶段性检查工作所需附件:
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阶段性检查评审结果汇总表.xls
2022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结果一览表.xlsx
科研处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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