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与五邑大学联合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导师招生资格动态管理,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决定开展2024年与五邑大学联合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已经通过2023年与五邑大学联合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拟在2024年招生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且原则上1967年7月1日后出生的教师方可参加本次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即在2027年6月30日前不满60周岁)。
二、认定条件
(一)参照《五邑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说明》(下称《说明》),附件1)。
(二)科研成果时间: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时间安排
各二级学院根据《说明》的第四章“认定程序”组织本单位的认定工作,在11月17日前,将《五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员会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报告书》、《五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汇总表》、《五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审核表》纸质版报送科研处(综合楼318),全部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ualikyc@hualixy.edu.cn。
四、工作联系
联系人:齐铁臣、李惠民
联系电话:82901189/2189
附件2:五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员会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报告书.doc
附件3:五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汇总表.xls
附件4:五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审核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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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0日
终审: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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