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下半年往届普通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的公示
全校师生:
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全体委员会议,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成员投票,同意授予魏靖宣等41人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详细名单见附件)。
现将2023年12月往届复议学生学士学位授予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受理单位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受理部门:教务处学籍科
地址:综合楼117
联系电话:020-82901324
bat365在线登录入口教务处
2023年12月25日
附件:关于2023年下半年往届普通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pdf
终审: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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