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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

关于2022年上半年往届结业生毕业、学位复议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2-04-14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往届结业生:

  根据《广我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十章第六十条、七十条规定,在规定的年限内,因未修满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而结业的往届生,申请跟班重修并参加重修考试后,已修满教学计划规定学分的,可申请毕业复议、学位复议。请符合条件的往届生请在513日之前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毕业复议和学位复议材料(含毕业复议申请表、学位复议申请表、成绩单)交到二级学院教务员处,逾期不受理。

 

广我院教务处

2022414

 

温馨提示:

1、毕业复议申请表、学位复议申请表可在二级学院教务员处领取。

2、复议的同学还需提交当年学院统一组织拍摄的学历照片各两张(与学信网一致的照片)纸质版。

3、成绩单到二级教务员处打印并由二级学院教务员审核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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