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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30 16:16:1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4〕45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检对象

本次抽检对象为2023-2024学年(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授予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抽检覆盖全省所有本科高校及其全部本科专业。

二、时间安排

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目前已开放用户登录,各学院账号现已开通并激活,各学院管理员可登录平台并更改账户密码。请各学院于8月30日前做好维普论文系统参加本次抽检学生论文材料完整性检查准备工作,并于9月20日前完成抽检平台论文原文信息上报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表:

时间安排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请各学院参照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制定的《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论文原文报送及专家信息报送更新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附件2)、《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院系用户操作手册》(附件3)的要求上报抽检材料。

(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报送

各学院根据本年度学士学位授予信息原始数据,即《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该数据预计9月3日可由抽检平台下载,附件4仅做模板参考),组织完成学士学位授予信息补充及报送工作。

1.2024年6月1日至8月31日之间授予的学位信息

学校已于2024年7月上报了“学士学位授予备案信息”,已包含“论文类型”“导师姓名”“论文题目”“论文关键词”“论文研究方向”“论文撰写语种”六个字段,抽检平台统一导出的《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将包含上述数据,无需重复填写,且该数据已在教育部学位中心备案,请各二级学院切勿在《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中修改上述六个字段的相关内容。

各二级学院只需在《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表中填写部分标黄字段,具体为“是否本专业第一届毕业生”“论文原文或设计说明文件名称”“支撑材料文件名称”“查重报告文件名称”“毕业生所在院系代码”“毕业生所在院系名称”六个字段,切勿修改其余字段及内容。

以上需上报至平台的《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汇总表》,由教务处统一导出全校的基础数据,交由维普系统技术人员统一于我校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导出初始数据,下发至各学院,各学院按照表格中的填写字段要求对《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表格中部分缺失字段进行查漏补缺,表格填写完整后上传平台即可。

2.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6月1日之间授予的学位信息

《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表》中需填写所有标黄字段内容,具体为“论文类型”“导师姓名”“论文题目”“论文关键词”“论文研究方向”“论文撰写语种”“论文原文或设计说明文件名称”“支撑材料文件名称”“查重报告文件名称”“是否本专业第一届毕业生”“毕业生所在院系代码”“毕业生所在院系名称”。

各二级学院须严格组织报送工作,确保“论文类型”“导师姓名”“论文题目”“论文关键词”“论文撰写语种”等相关信息完整准确,同时“论文研究方向”填写应科学合理且符合学术规范。

以上《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表》将由维普系统导出初始数据,学院按照以上填写字段要求对《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表》缺失字段进行查漏补缺,表格填写完整后上传平台即可。

(二)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原文报送

本年度上传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原文无需匿名处理,需要报送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原文文件包括 :

(1)“论文原文或设计说明文件”;

(2)“支撑材料文件”;

(3)“查重报告文件”

以上三个材料命名需与《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表》中字段名称保持一致。支撑材料文件包括:毕业论文(设计)必要的过程性材料(开题报告及评议表等)和毕业设计相关附件。以上需报送的毕业论文(设计)原文及相关材料,将由维普技术人员于我校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导出初始数据,学院进行查漏补缺,补充完整后上传平台即可。

(三)专家信息报送更新

专家信息报送更新内容包括:上报本年度新增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相关信息;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信息(如逐年增加“论文指导年限”等);有关专家退库删除管理(如出现师德师风、上年度抽检不合格等问题)等,专家上报具体信息见《专家信息汇总表模板》(见附件5)。各二级学院应推荐符合条件的全部专家,所推荐的专家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专业水平高,属本校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说明:因学校2024年7月上报的“学士学位授予备案信息”中已包含“导师姓名”字段,从今年开始,本科抽检信息平台自动将“导师姓名”“专业名称”与在库专家进行匹配,对完全一致的专家进行自动合并,标记为“上年度在库专家”;不一致的标记为“本年度指导教师”。

《上年度在库专家名单》及《本年度指导教师名单》将在9月7日左右发放至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更新专家库信息后,交至教务处统一上传至抽检平台。

四、工作方式

教育部“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登录网址为https://xscj.cdgdc.edu.cn。我校将通过毕业论文(内部)工作群(企业微信群)与各二级学院主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进行工作沟通协调。抽检信息平台的登录账号、使用培训、相关技术支持等工作将通过该工作群开展。

五、工作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也是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重要内容,各学院应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严格执行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切实压实各环节质量主体责任。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论文抽检工作,及时组织部署,加强对论文报送人员的培训,有效提高材料报送质量,按时完成有关工作。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学习国家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开展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和保障,明确分工和职责,按时按要求完成本年度全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原文报送和专家信息更新等工作。

(二)严格标准,保障质量。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是保证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指导教师是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第一责任人,指导教师要规范毕业设计(论文)格式,加强对学位论文的研究及撰写过程的指导,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做好上传材料的质量把关,确保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三)压实责任,明确措施。学校将把毕业论文抽检工作纳入考核评优内容,对此次抽检工作中报送管理规范、质量合格的学院及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抽检中出现问题的学院和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和处分,并视情节取消具体责任人本年度评优评先及担任下一届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资格。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 (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pdf

2.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论文原文报送及专家信息报送更新工作指南.pdf

3.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院系用户操作手册.pdf

4.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汇总表模板.xlsx

5.专家信息汇总表模板.xlsx

抽检相关附件.rar


 

 

bat365在线登录入口教务处

2024年8月30日

 

 

 



终审: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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