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教务处>详细内容

教务处

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培育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4-12-04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院属各部门: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培育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粤教高函[2014]17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动员近年来获得国家级、省级、校级教学成果奖或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的老师,仔细查看文件并积极踊跃申报。
申报人须于12月29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五份)交教务处教研督导科,电子版请发gghualixyjw@126.com, 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教务处李孟;电话:82901324。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