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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等申报工作正式开启

作者:计算机系 发布时间:2020-03-19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鼓励学生参与灯塔工程,引领大学生的思想,让大学生的生活更加积极,学院组织了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等申报工作。申报的类型一共分为两大类,分别是:
       个人类:

       1.优秀共青团员                                     

       2.优秀共青团干部                         

        集体类:

        1红旗团总支(支部)
   

      个人篇

一、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

1.申报对象为全校共青团员。

2.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19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2020年4月30日),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按时在系统上缴纳团费,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

3.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5.近五年获得过市(高校)级以上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

6.注: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二、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1.申报对象为全校团线老师。

2.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3.现职团干部,截至2020年4月30日,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两年(乡镇、街道新任兼职团干部、“两新”组织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作为保留团籍的团员,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作为团干部,已入驻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向组织报到;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4.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10%(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0年4月1日)。

5.近五年获得过市(高校)级以上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  

三、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防疫重点领域专项)

1.申报对象为全校共青团员。

2.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和团的活动,在2019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2020年4月30日),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按时在系统上缴纳团费,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

3.带头响应党的号召,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勇当先锋,敢打头阵,在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繁重、作用关键的公安、出入境、紧缺物资生产、交通物流、防疫项目施工、科研攻关、应急服务保障、城乡社区农村防控(含返乡大学生志愿服务)等重点领域作出突出贡献。

4.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5.原则上近五年获得过市(高校)级以上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集体篇

一、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划清界限,明辨是非。

2.组织基础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的组织架构健全,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贯彻落实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的组织树(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3.活动开展好。组织活动能有效影响青年、凝聚青年,积极采用团员青年乐于接受的沟通交流和联络聚集方式,不断增强团组织在青年中的有效覆盖;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在“i志愿”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记录比例高,在开展“活力在基层”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优先考虑。

4.队伍建设扎实。团组织的班子成员配套齐全、按期换届,工作制度健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5.基础团务扎实。“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推优”工作力度大、成效好;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0年4月1日)。

6.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

7.原则上应获得过2015年以来市级、高校“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荣誉称号。所属团委(团工委)已经被推报为“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候选单位的,不参加本次评选。

 二、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标兵

1.“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标兵”具备2020年“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所有申报条件,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不存在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情况(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0年4月1日)。

2.多年以来始终坚持标准、保持优秀,在上级团组织交待的各项工作任务中名列前茅,是其它团组织学习的楷模。

3.获得过团中央奖励、表彰或国家级荣誉的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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