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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转发关于2011年广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证认定报名的通知

作者:计算机系 发布时间:2011-04-0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接广东省师资处教师资格认定办的通知(粤教继函〔2011〕5号),我省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条件,2011年5月15日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在我校鉴定劳动合同的正式教职员工且从事教学工作一年以上者可报名参加认定。
 
    二、认定条件及程序
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及程序按照《广东省首次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粤教人〔2001〕7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不包括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免普通话测试。
申请人必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07年修订)》(取消其中第七条乙型肝炎检查项目),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须提供师范本科同等要求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补修合格证书。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的规定,2011年起,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人员须缴纳教师资格考试费240元。
 
    三、申请办法及受理时间
(一)实行网上报名,申报时间为5月8日至11日。申请人直接在广东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gdhed.edu.cn)“网上报名”栏目中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用80克A3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交学校人事部门审核。
(二)预报名。请各部门本部门老师报名名单于4月2日前交到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它相关要求
    (一)请各部门及时做好统计预报名工作,将名单报送人事处,即便安排体检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等工作。
    (二)请各位老师自觉加入我院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群(广工华立教师资格认定QQ群号:44035515),以后相关通知将及时在群上通知。
    (三)学历要求:本科或以上学历。
    (四)学历鉴定要求:1.凭博士学历(或学位),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及普通话测试的申请人,必须提供博士学历(或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2.其他申请人须提供本科(或研究生)学历(或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请各位老师自行准备学历鉴定,学院不再统一组织。(网上鉴定快速通道:http://jszg.gdhed.edu.cn/web/front/jdlc.jsp
    (五)岗前培训要求,必须已经参加过广东省高校岗前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
 
    五、其他
(一)档案挂靠要求。认定人员的人事档案必须挂靠在广东省内人才市场。(预报名后,档案挂靠在增城人才中心的,由人事处统一开具挂靠证明)
(二)无犯罪记录证明书。认定人员必须提供近期户口所在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书(自行办理)。
(三)体检与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我院将于4月份统一组织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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