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校组织部关于2009届毕业生党员离校有关工作通知
各学院党委:
为做好今年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有关工作,使毕业生党员在文明离校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工作。
1、召开全体毕业生党员大会。举行一次毕业生党员宣誓仪式;学习《致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附件1);毕业生党员文明离校教育和倡议,要求党员在离校期间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做文明离校的表率。
2、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教育。召开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大会,强调党员暂缓就业期间的注意事项。
二、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归档工作。
1、请各学院党委在6月19日之前将本学期发展党员的材料和预备党员的转正材料送党委组织部审批。
2、对于离校前尚未到期转正的毕业生预备党员,所在党支部应认真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说明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以作为接收单位党组织考察、转正的依据。
3、做好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归档工作。为便于接收单位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有关党组织应将入党积极分子在校表现情况形成综合材料,连同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等一并归于本人档案。对于在校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各党组织也应负责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4、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档案归档工作。暂缓就业毕业生正式党员的档案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还是预备党员的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档案暂留学院,待转正手续办理完备之后再统一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三、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出工作。
1、具体办理要求:各学院党委填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登记表》(附件2),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党员另外填写《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登记表》(附件3)。为每位毕业生党员开好《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事先让毕业生党员本人问清楚所去单位具有转接组织关系权限的所属党组织全称,填写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部分。一般情况下,到广东省内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部分填写单位所在县、处级及以上的党组织;到广东省以外的省市工作或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部分应填写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再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转往省外相应的党组织。
留在本校其它学院(单位)工作或考取本校其它学院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由原所在学院党委开具 “中国共产党党员内转介绍信”。
考取本学院研究生或留在本学院工作的毕业生党员,不必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但仍需在《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登记表》中注明。
以学院为单位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转移手续,具体时间安排如下,届时请各学院党委派专人到组织部办理相关手续。
22日:机电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轻工化工学院、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应用数学学院;
23日:计算机学院、材能学院、信息学院、环境学院、物理学院、商学院;
24日:管理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外国语学院、文法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我院。
2、注意事项:所有毕业生党员都必须填写一份《党员记录卡》,待转出组织关系时留组织部存档;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必须填写《bat365在线登录入口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联系证》,由本人携带,待转出组织关系时留组织部存档;《党员记录卡》和《bat365在线登录入口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联系证》来组织部领取。
四、做好2007届以前(含2007届)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
1、各学院清点、核实2007届以前(含2007届)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名单,按毕业时间先后顺序填写《2007届以前(含2007届)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登记表》(附件4)。
2、2007届以前(含2007届)的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必须全部转出学校,这部分党员组织关系的转出工作与2009届的同时进行。
3、还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也应立即回学院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手续,转回生源地党组织。
请各学院党委按本通知要求,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认真传达有关毕业生党员离校工作转接组织关系的规定,切实做好毕业生党员的离校工作。
附件1 《致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附件2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登记表》
附件3 《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登记表》
附件4 《2007届以前(含2007届)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登记表》
为做好今年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有关工作,使毕业生党员在文明离校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工作。
1、召开全体毕业生党员大会。举行一次毕业生党员宣誓仪式;学习《致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附件1);毕业生党员文明离校教育和倡议,要求党员在离校期间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做文明离校的表率。
2、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教育。召开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大会,强调党员暂缓就业期间的注意事项。
二、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归档工作。
1、请各学院党委在6月19日之前将本学期发展党员的材料和预备党员的转正材料送党委组织部审批。
2、对于离校前尚未到期转正的毕业生预备党员,所在党支部应认真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说明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以作为接收单位党组织考察、转正的依据。
3、做好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归档工作。为便于接收单位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有关党组织应将入党积极分子在校表现情况形成综合材料,连同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等一并归于本人档案。对于在校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各党组织也应负责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4、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档案归档工作。暂缓就业毕业生正式党员的档案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还是预备党员的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档案暂留学院,待转正手续办理完备之后再统一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三、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出工作。
1、具体办理要求:各学院党委填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登记表》(附件2),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党员另外填写《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登记表》(附件3)。为每位毕业生党员开好《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事先让毕业生党员本人问清楚所去单位具有转接组织关系权限的所属党组织全称,填写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部分。一般情况下,到广东省内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部分填写单位所在县、处级及以上的党组织;到广东省以外的省市工作或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部分应填写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再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转往省外相应的党组织。
留在本校其它学院(单位)工作或考取本校其它学院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由原所在学院党委开具 “中国共产党党员内转介绍信”。
考取本学院研究生或留在本学院工作的毕业生党员,不必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但仍需在《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登记表》中注明。
以学院为单位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转移手续,具体时间安排如下,届时请各学院党委派专人到组织部办理相关手续。
22日:机电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轻工化工学院、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应用数学学院;
23日:计算机学院、材能学院、信息学院、环境学院、物理学院、商学院;
24日:管理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外国语学院、文法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我院。
2、注意事项:所有毕业生党员都必须填写一份《党员记录卡》,待转出组织关系时留组织部存档;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必须填写《bat365在线登录入口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联系证》,由本人携带,待转出组织关系时留组织部存档;《党员记录卡》和《bat365在线登录入口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联系证》来组织部领取。
四、做好2007届以前(含2007届)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
1、各学院清点、核实2007届以前(含2007届)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名单,按毕业时间先后顺序填写《2007届以前(含2007届)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登记表》(附件4)。
2、2007届以前(含2007届)的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必须全部转出学校,这部分党员组织关系的转出工作与2009届的同时进行。
3、还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也应立即回学院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手续,转回生源地党组织。
请各学院党委按本通知要求,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认真传达有关毕业生党员离校工作转接组织关系的规定,切实做好毕业生党员的离校工作。
附件1 《致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附件2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登记表》
附件3 《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登记表》
附件4 《2007届以前(含2007届)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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