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省委组织部和校党委关于《关于做好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粤组电传[2008]26号)的号召,我院党委立即传达通知,组织全院师生党员认真贯彻落实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
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全国广大党员心系灾区,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纷纷为受灾地区捐款捐物。根据省委组织部和校党委有关通知精神,尊重和鼓励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接受党员自愿以党费捐款,作为“特殊党费”统一交校党委组织部转送地震灾区。
截至2008年5月23日,我院教工党员114名共交纳8924元,学生党员431名共交纳9995.2元,我院党委共交纳“特殊党费”18919.2元,为地震灾区献上的一点爱心。
我院党委
200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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