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位老师、同学们: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学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并报董事会批准,现将关于我院2018年清明节放假调休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4月4日至4月7日放假调休,共4天。其中4月5日(星期四)为清明节法定假日,4月7日(星期六)为公休日。4月4日(星期三)的课调至4月1日(星期日),4月6日(星期五)的课调至4月8日(星期日)。放假停上的课,原则上不再另补,如需补课,任课教师自行向教务处申请。
各部门放假前须关好所辖办公室、教室门窗,切断水源、电源,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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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学部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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